广东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通过验收******
中新网广州2月2日电 (记者 程景伟)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日通报,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成功通过验收,成为广东省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梅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客家先民历经多次迁徙的落脚点,也是明、清以来客家人衍播四海的主要出发地,享有“世界客都”“世界长寿之都”等众多美誉。
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于2010年5月获批设立,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粤闽赣三省交界处,覆盖梅州市全境8个县(市、区),面积1.58万平方公里,其中,划定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和大埔县为重点区域。
多年来,梅州聚焦客家非遗题材,把实施文艺精品工程作为加快文化名城建设的重要内容,创演山歌剧《白鹭村》《春闹》《林风眠》等一批具有岭南气派、客家风格、梅州特色的精品力作。
同时,梅州鼓励侨胞和社会贤达积极参与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争取到68亿元的社会资金参与客家民居修缮、非遗街区建设、文物和传统村落保护等。
广东省文旅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将进入新阶段,进一步释放梅州客家文化新活力,助力梅州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文化强省建设和梅州高质量发展。(完)
江秋莲: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0日中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据青岛晚报报道,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该微博被封号。(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