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足帅位,为何如此“难产”******
主帅迟迟难敲定,“土洋结合”成备选
国足帅位,为何如此“难产”
2月4日,是二十四节气之首的立春,意味着进入风和日暖、万物生长的春季。在冬季蛰伏的中国足球,也逐渐“复苏”。泰山队确认即将重新集结,国奥队、亚运队敲定集训计划,不论是俱乐部还是国字号球队层面,新的备战计划已然启动。
在一片进展有序的气象中,国足迟迟未能敲定新帅,显得是那么格格不入。1日,国足3月份与新西兰队的两场热身赛得到了官方确认。但距离热身赛还有一个半月的时间,国家队谁执牛耳,仍然悬而未决。
主帅人选迟难定夺
自12强赛出局至今,国足已经“消失了”近1年的时间。
本月1日,国足终于更新消息,球队将于3月23日和26日与新西兰国家队进行两场热身赛。时隔三年半,国足终于再次得到了国际A级友谊赛的比赛机会。
在此之间,国字号梯队也频繁有消息传来。春节之前,U20国家队就已经敲定集训人选,并赴迪拜进行了拉练。其间,球队进行了5场热身赛,成绩为1胜2平2负。2月2日,球队离开迪拜,赴克罗地亚进行第二阶段的拉练。
春节之后,U23国奥队和U24亚运队的集训名单相继出炉,分别由成耀东和扬科维奇带队。今年,这两支球队任务不少。不论是奥运会预选赛还是第19届亚运会,都需要认真对待。
相比之下,国足主帅的帅印归属,显得格外“难产”。虽然世预赛36强赛要11月才开打,但帅位迟迟没有归属,还是会给国家队和各俱乐部带来一些麻烦。
目前国足进入新的世界杯备战周期,必然要经历换血,也必然有新鲜血液的补充。若主帅未能敲定,集训队阵容的确定也就无从谈起。同时,中超有望在4月开赛,各俱乐部迟迟未能确定谁将参加集训,也会给新赛季备战带来一定干扰。
此外,国足需要在3月到6月的国际比赛日热身赛中全力争取积分,以便在36强赛分组中获得一个较好的席位。
因此,包括与新西兰两场热身赛在内的每一场热身赛都需要认真对待。而国家队的备战,从哪一天开始都不算早,这更让主帅人选的确定显得紧迫。
选人为何如此艰难
不论是李铁接手里皮的帅位,还是李霄鹏担任国家队主帅,近几次国足换帅总是显得有些仓促。
相较而言,本次换帅留给足协的考虑时间较多,但受限于种种因素,候选者可考虑的范围却似乎并没有扩大多少。
据媒体此前报道,中国足协原计划选择一位业务能力突出、熟悉亚洲足球且能迅速上手的高水平外教。诸如奎罗斯、保罗·本托、斯托伊科维奇、奥拉罗尤、勒纳尔等率队参加卡塔尔世界杯或曾在中超、亚洲地区联赛执教的外籍教练均在候选之列。
不过,选帅并非足协一厢情愿的事。由于国足对于主帅的预算是年薪税后200万美金,这很难满足一些教练员的薪资需求。与此同时,中国足球目前大环境不佳,国足世界排名一再下滑,这也让一些追求执教成绩的外籍教练望而却步。
除自身因素外,国足选帅还面临着其他亚洲球队的竞争。就在不久前,越南队官宣特鲁西出任该队主帅。从资历上看,特鲁西曾长期在亚洲执教且成绩尚可。
不难想象,其他基本符合足协选帅要求的外籍教练,也有可能接过其他亚洲球队抛来的橄榄枝。国足选帅拖得越久,可选择的空间也就越少。
在这种情况下,足协或许应当适当放宽选人标准。例如,“熟悉亚洲足球且能迅速上手”这项要求,就遭到了外界的质疑。目前,国足的选帅已不再像此前几次那样以“救火”为目的,而是要从长计议,为新世界杯周期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规划打好基础。
作为一名高水平外教,即使对中国足球不甚熟悉,只要专业能力在线,熟悉国足、熟悉对手,也不是一件难事。
“土洋结合”或为临时选择
有人会问,既然洋帅难觅,为何不将目光放在本土名帅身上。土帅对中国足球的了解毋庸置疑,且开价绝不会超过足协的预算。问题就在于,以土帅的资质和能力,究竟能不能带领国足拿到应有的成绩。
每当选帅时,“土帅洋帅之争”就会成为热议的话题。支持洋帅的人认为,洋帅水平更高,可至今也只有米卢一位洋帅带领国足走进过世界杯。支持土帅的人认为,土帅更了解中国足球,可目前为止,土帅也没有拿出来太亮眼的成绩。
12强赛,李铁和李霄鹏各带队踢了半程比赛,最终国足1胜3平6负,积6分位列小组倒数第二。外界对这两位主帅能力的质疑,从来没有停息过。
值得一提的是,里皮辞职后,李铁、李霄鹏和王宝山三位“土帅”,成为了国足主帅的最佳候选。如今,两位代表着最高执教水平的本土主帅相继失利,又有哪位“土帅”能接过教鞭呢?
洋帅难寻,土帅又受到执教水平的质疑。在高不成低不就中,留给足协选帅的时间已经越来越少了。
有消息称,足协对新洋帅短时间无法到位的情况“早有预判”,因此不排除让现任主帅李霄鹏带队或安排扬科维奇“转岗”接手国足。或者,干脆“土洋结合”,让李霄鹏和扬科维奇共同执教国足。
当然,这大概率是新帅无法到位前的一个“备选”。
其实,“土洋结合”的模式在中超俱乐部中不少见,但对国家队而言却是全新的挑战。如果土洋结合的模式能取得成效,那最是皆大欢喜。
与此同时,若这样的模式不奏效,那这一“备选方案”需要尽早被放弃,避免在将就和妥协中浪费大好的备战时间,将国足拖进大赛临危换帅的又一次轮回。(记者季禹)
(来源:齐鲁晚报 2023年02月03日 A13版)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