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恢复“小三通”政策只做一半 民进党当局被台商、国民党痛批******
中新网12月23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行政院”22日宣布有限度恢复“小三通”,适用对象限定金门、马祖的居民和陆配,仍不开放台商中转。对此,国民党呼吁民进党当局恢复“小三通”政策不要只做一半。也有台商谴责民进党当局,“完全没有把民众的福祉放在心上,令人寒透了心”!
国民党文传会主委洪孟楷表示,政策证明“行政院”与台湾人民距离太过遥远,吁“行政院”应正视台商、台生、台胞想回家的权利与心声。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林家兴补充说,当前不仅金马地区民众有探亲与人道需求,在大陆数十万台湾民众同样有返台探亲、与家人团聚需求,民进党当局应综合考虑,尽速妥善规划第二波开放,让在大陆的台湾民众可安全、便利回台湾过个好年。
林家兴也批评说,民进党过去用各种荒谬理由,意图阻挡在对岸的台湾同胞利用“小三通”或是增加两岸航点方式回台湾过年,这对在大陆工作的台胞、台生、台商相当不公平,难道民进党不把这些人当台湾同胞?
厦门台商会会长吴家莹、福州台商会会长蒋佩琪偕同福建省以及大陆全国台企联福建区的会长们同声谴责,认为台“行政院”为德不卒,只求防弊却不懂兴利。会长们一致痛批,台当局根本没把民众权益放在眼里。
一名福州台商任姐表示,疫情以来已3年没回台,福建台商圈去年开始就不断向陆委会、海基会请愿希望开放“小三通”,但陆委会始终以大陆疫情严峻为由敷衍推托,“完全没有把民众的福祉放在心上,令人寒透了心!现在既然要开放,仍旧只愿意做半套,这些以折腾民众为乐的蔡政府官员,内心实在太扭曲太黑暗。”
针对台陆委会22日在台“行政院”报告“金马地区民众春节交通专案”。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23日表示,恢复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地区的直接往来,大陆方面没有任何障碍。春节在即,广大台胞往返两岸需求增加,我们愿采取优化措施,尽最大努力通过各种方式保障两岸同胞往来需求。希望民进党当局以同胞福祉为念,彻底取消自身单方面设置的障碍,通过既有联系渠道,由两岸相关业者根据两岸民众实际需求处理航班等具体问题,恢复“小三通”正常通航。